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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规则和绿卡持有者身份调整
#1
2017 年 9 月,美国国务院对其外交事务手册 (FAM) 进行了重大修改。这对移民官员在某些情况下评估不可受理的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一变化基本上取消了 30/60 天规则,并建立了一个更严格的标准,现在称为“90 天规则”。如果您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您应该了解该规则以及 USCIS 如何使用它来决定不可入境。
事实上,任何非移民签证持有者都应该了解这条规则,因为它可能会影响移民官员对改变身份的看法。90 天规则适用的推定是,当非移民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并在 90 天内从事与其非移民身份不一致的行为时,该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入境或申请非移民签证时作出了故意虚假陈述。换句话说,如果访客在前 90 天内做出任何与签证目的不符的事情,国务院就认定为欺诈。
2018 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更新了其政策手册,将国务院的 90 天规则作为一种工具,用于在包括调整身份在内的各种案件中发现潜在的虚假陈述。虽然手册表明该规则对 USCIS 没有约束力,但官员应该使用它来评估案件。
90 天规则影响谁

90 天规则的引入可能会对以非移民签证或临时签证进入美国后申请调整身份或改变身份的个人产生潜在的重大影响。
FAM 建议以下行动足以触发 90 天规则的应用:
从事未经授权的工作;

未经授权入学和/或适当改变身份;要么

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并在美国定居(未为此目的授权的身份);要么

从事任何其他需要改变状态或调整状态的活动,而不改变或调整状态。

本文重点介绍 90 天规则如何影响身份申请人的调整。为了在一个人进入美国后不久提交的身份调整申请,移民官员可以应用 90 天规则来帮助确定申请人是否违反了非移民签证的条款。
要确定您的入境日期,请参阅您的I-94 到达/离开记录。90 天规则适用于您最近进入美国的时间。如果您有多个 I-94 记录或多个条目,请始终参考最近的条目。
非移民意图解释器

在申请大多数非移民(临时)美国签证时,申请人必须证明他或她计划在完成规定的旅行目的后回国。例如,临时签证类别(如 B、F、J、M、Q、TN 和免签证计划访客)分配给他们的短期活动。短期活动的例子有旅游、商业、教育和一些就业。非移民意图是指签证持有人不打算(也未被授权)永久留在美国。事实上,美国移民法中存在移民意图推定。因此,举证责任落在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身上,以证明他们与本国有足够的联系,这将迫使他们在临时逗留后离开美国。
在签证面试中证明非移民意图

这就是为什么移民官员可能会在你的签证面试中问你某些问题(如果你有的话)。领事官员可能会询问您与本国的财务关系(例如财产所有权、投资、银行账户)和雇佣关系(例如雇主信函)。事实上,为了证明你的非移民意图,你必须证明你:
在国外有住所;

没有立即放弃该住所的意图;和

打算在签证终止后离开美国。

领事官员希望在授予非移民签证之前确保您有非移民意图。即使您通过免签证计划进入美国(无需面试),也适用相同的规则。
推荐: 先入为主的意图解释
90 天规则

根据 90 天规则,如果一个人在入境后 90 天内违反其非移民身份或从事与该身份不符的行为,则推定为欺诈。如果非移民试图在这 90 天期间调整身份,申请人应该期望对申请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因此,许多律师现在建议他们的客户至少在入境的前三个月内避免结婚和调整身份。
90天规则状态调整

这并不是说 90 天后总是没有问题。在 90 天期限之后,不存在虚假陈述的推定。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该非移民在申请签证或申请入学时歪曲了他或她的旅行目的,移民官员可能会以此来对付你。要发生这种情况,必须有情况和/或移民官员必须有证据证明欺诈更有可能发生。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例外

虽然有法律先例,根据之前的 30/60 天规则,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免于虚假陈述,但前 90 天应被视为调整身份的风险。根据两起案件(巴蒂斯塔事件和卡瓦佐斯事件),希望申请调整身份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免于虚假陈述。
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一个危险的领域。如果您以非移民签证(或免签证计划或过境卡)进入美国,并希望在入境后 90 天内调整直系亲属身份(甚至结婚),请先与移民律师交谈以确保不是其他影响你的因素。
I-485 申请人的 90 天规则示例

示例:TN 签证持有人

Jonathan 是一名 24 岁的加拿大公民,持有 TN 工作签证进入美国。乔纳森一直在通过雇主同时申请绿卡。雇主完成了PERM程序并获得了批准的I-140申请。在乔纳森最近一次持 TN 签证进入美国之前不久,该签证号码也可用。因此,乔纳森在抵达美国后不久就提交了身份调整申请 由于乔纳森可以立即获得绿卡,因此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官员可能会声称先入为主地打算持 TN 签证进入美国,以便他可以将身份调整为永久居民。乔纳森本可以通过返回加拿大并通过领事处理申请绿卡来避免这个问题。
示例:家庭偏好进入免签证计划

Julian 是一名 5 岁的法国公民,她的母亲最近获得了绿卡。朱利安的母亲通过免签证计划将他送到美国。虽然 VWP 是用于临时访问,但其目的是让 Julian 前往美国,以便提交 I-485 表格并调整身份。作为永久居民的孩子,朱利安属于家庭偏好类别. 如果朱利安在入境后的前 90 天内调整身份,即使他还是孩子,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可能会假定有先入为主的意图。如果朱利安在 90 天后调整身份,他将被迫在非法居留期间提交 I-485 表格。免签证计划访问有效期为 90 天。家庭偏好类别的申请人在非法存在时不能提交 I-485 表格,USCIS 可能会拒绝该申请。(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可能将孩子置于遣返程序中。)
示例:直系亲属以 B-2 签证入境

Marta 是一位 60 岁的哥斯达黎加公民,她申请并获得了 B-2 签证来美国探望她的儿子和儿子的家人。玛尔塔进入美国时,只打算停留一小段时间。玛塔决定她真的很喜欢在美国与家人团聚。因此,她在进入美国仅六周后就提交了身份调整申请。根据 90 天规则,USCIS 可能会基于先入为主的意图拒绝 Marta 的身份调整申请。在没有证据表明她改变主意的情况下,USCIS 官员可能会认为 Marta 持 B-2 签证进入美国是出于先入为主的永久移民意图。然而,由于玛塔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双重意向签证

双重意图签证允许外国人以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但保留在未来某个时候将身份调整为永久居民的选项。一些签证固有地包含访客将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可能性。例如,外国未婚夫使用 K-1 未婚夫签证进入美国并与美国公民结婚。大多数人将留在美国并调整身份成为永久居民。同样,雇主通常会赞助外国工人获得 H-1B 签证,然后再赞助非移民获得绿卡。大多数 E-、H-、K-、L-、O- 和 P 类签证都是双重意图签证。
推荐: 双重意图签证和非移民意图概念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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