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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国工人必须报告收入和职业才能获得就业居留身份
#1
关键点

某些外国人必须报告他们的年收入和职业信息

更改适用于 D-7、D-8、D-9、E-1、E-10、F-2、F-4、F-6 和 H-2 类别

如果收入信息发生变化,外国人必须提交第二份报告

雇主和雇员应根据新要求预期更长的处理时间

概述

具有就业居留身份的外国人现在必须按照韩国移民局的要求报告其年收入和职业信息。
谁受到影响?

更改适用于以下类别:
公司内部调动 (D-7)

公司/外国投资者 (D-8)

国际贸易(D-9)

教授 (E-1)

海事船员 (E-10)

居民(F-2)

婚姻移民(F-6)

工作和访问(H-2)

上述类别的外国人现在必须在向韩国移民局提交申请时报告他们的年收入和职业。具有海外同胞(F-4)身份的外国人只需在提交注册申请时报告其职业。
雇主和申请人应该知道什么?

受影响的外国人必须提交名为“税务机关出具的收入金额证明”和“职业和年收入”的报告表。E签证持有人如果在提交外国人登记时没有提供收入,则必须提交“就业合同”表格。
外国人在办理外国人登记、滞留资格变更、滞留资格延期、滞留资格授予、工作场所变更或追加、从事滞留资格以外的活动时,可以申报年收入和职业信息。
对其收入进行任何更改的外国国民必须提交第二份反映更改的报告。该要求适用于收入水平在 10,000,000 韩元以下至 50,000,000 韩元以上的工人。“无收入”的变化也必须报告。
展望未来

这些变化意味着员工必须完成一个额外的步骤来维持他们的移民身份。因此,雇主应预期更长的申请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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