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评价:
  • 0 次(票) - 平均星级: 0
  • 1
  • 2
  • 3
  • 4
  • 5
新申根签证法强调旅游保险的重要性
#1
涵盖整个申根地区的旅行保险对所有申根签证申请人仍然是强制性的,即使最近更新了欧盟的签证代码,尽管试图使其成为可选的。
事实上,更新后的申根签证代码于 2 月 2 日生效,现在适用于所有海外申根大使馆、领事馆和签证中心,强调了旅行保险对签证申请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多次入境签证申请人。
在签证代码的许多变化中,关于旅行保险的段落保持不变,就像在 2009 年 7 月 13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第 810/2009 号条例 (EC) 中一样,该条例于 4 月生效2010 年第 5 号。
“......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统一签证的申请人应证明他们拥有足够和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以支付因医疗原因遣返、紧急医疗护理和/或紧急住院治疗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死亡,在成员国境内逗留期间。
该保险应在整个申根区成员国领土内有效,并涵盖该人预定停留或过境的整个期间。最低保额应为 30,000 欧元(……)” ,更新后的法规仍然如此。
因此,对于所有计划的未来旅行,申根签证申请人必须确保其申根旅行保险符合欧盟制定的标准,其中主要有:
  • 保险必须覆盖整个申根区。
  • 最低保额必须为 30,000 欧元。
  • 保险必须涵盖因健康并发症或事故而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死亡后的遣返费用。
新法规甚至将缺乏足够的旅行保险列为拒绝任何申根成员国签证申请的有力理由。
“此决定基于以下原因: 16. 您未提供持有足够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的证明”,18 种签证拒签、作废或撤销理由通知标准表格不给签证的原因。
更新后的代码规定,申请多次入境签证的旅行者必须证明他们拥有涵盖首次计划访问期间的充分且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
在这方面,即使是欧盟制定的新签证申请表,最后也有一个声明,声明“我知道我需要为我的第一次逗留和任何后续访问成员国领土购买足够的旅行医疗保险国家。”
新的申根签证法为签证申请人带来了很多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签证费用增加了 33.3%,申请提交时间从旅行前三个月延长到六个月,以及为经常旅行的人带来了好处。签证历史。
默认联系方式为telegram,需要微信号请留言。
回复


论坛跳转:


正在浏览该主题的用户: 1 个游客